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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异地委托,跨域立案,线下开庭

发布时间:2025-08-11 点击数:14

离婚异地委托,跨域立案,线下开庭

案情简介:2018年10月份女方张某与被告陈某经人介绍认识,认识不久后便于2019年在四川广汉市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婚后没有生育子女。婚姻存续期间,被告陈某有家暴行为,后原告张某于2022年搬离被告处,双方致使分居生活,原告曾向法院起诉过一次,被告当庭辩称要求女方返还彩礼5万元及所有的黄金首饰,后双方无法达成调解,法院依法判决不准离婚。

承办经过:女方张某第二次起诉离婚,便委托福建吴氏律师事务所吴志成主任律师(某微:13960858307)为其出庭代理,律师结合第一次庭审情况以及原、被告双方实际家庭生活现状,制定了相关策略认为被告未提交证据证明其因赠送彩礼、三金而造成生活困难,且双方未生育也并未是原告张某所造成的。

裁判结果:一审法院经审理后,直接裁判准予原、被告离婚。此案完胜。

承办心得:婚姻并未儿戏,头婚,双方都是没有经验的。相爱容易,相处难。现在社会物质条件丰富,双方的人身依附性较弱,各自生活的原生家庭环境也给各个年轻人造成了很强的个性。所以“试婚“并未不是一种可以考虑的选择,但”试婚“期间不建议生育。一双鞋试过了才知道合不合适,而非仅看这双鞋漂不漂亮,价格高不高,品德好不好,而更应优先考虑适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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