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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律师事务所吴志成主任律师《民法典》每日一讲(199)

发布时间:2022-12-14 点击数:641

今天是12月14日。当前,机动车有偿代驾已经成为一种新型商业模式,商务应酬、同学聚会、亲朋聚餐……人们小酌两杯之后,多会选择代驾服务。那么,代驾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谁来赔偿?福清吴志成主任律师【解析】1、无偿代驾:按帮工关系处理

  无偿代驾通常发生在亲朋好友之间,在这种情况下,代驾者和车主是一种无偿帮工关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无偿提供劳务的帮工人,在从事帮工活动中致人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帮工人承担赔偿责任后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帮工人追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条 无偿提供劳务的帮工人因帮工活动遭受人身损害的,根据帮工人和被帮工人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被帮工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可以在受益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故一般情况由车辆所有人负责,但当代驾者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时,也会承担连带责任。

  2、雇人代驾:按雇佣关系处理

  车主临时花钱雇人代驾,双方之间形成雇佣关系。如果发生交通事故,除按照车主投保的险种由保险人承担保险责任外,超出的部分一般由车主负责。但是,如果代驾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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