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债权债务律师吴志成主任律师《民法典》每日一讲(79)
发布时间:2021-03-12 点击数:582
福清债权债务律师吴志成主任律师《民法典》每日一讲(79)什么争议的诉讼时效是四年?
【问题】关于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口合同诉讼时效,《民法典》是如何规定的?
【法条】第五百九十四条
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四年。
【解读】诉讼时效,有普通诉讼时效与特殊诉讼时效之分。《民法典》第188条第1款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另有规定的”即为特殊诉讼时效,包括关于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诉讼时效期间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