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吴志成主任律师《民法典》每日一讲(64)
发布时间:2020-12-16 点击数:902
【问题】离婚后子女归谁?已满8周岁子女是否有话语权?
福清吴氏律师事务所吴志成主任律师【法条】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解答】《民法典》新增了已满八周岁子女有话语权的规定,明确规定子女已满八周岁,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思。对于已年满8周岁的子女,具有一定的自主意识和认知能力,抚养权的确定与其权益密切相关,故法院判决抚养权时应当充分尊重其抚养意见。 该新增条款更加充分地保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体现出婚姻家庭制度的保护原则,即保护女方、未成年人、老人、残疾人等弱势一方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