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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外多年,感情破裂诉求离婚

发布时间:2026-09-16 点击数:3

在外多年,感情破裂诉求离婚

案情简介:原告于2010年经人介绍认识,后于年底在福清市龙田镇办理结婚登记,婚后生育两个儿子。2024年原告迫于生计出国务工,女方则留在家中,两个儿子暂由原告父母代为照顾。婚后购买有房产一处,除了房贷外,无其他债权债务纠纷。

承办经过:原告经朋友推荐联系了福建福清吴氏律师事务所吴志成主任律师(微信号13960858307)作为其离婚诉讼代理人,律师在详细了解原被告双方实际情况后,让原告办理海牙委托公证,同时调取了婚姻登记档案、房产登记信息等在案证据诉至福清市人民法院。

承办结果:律师虽与原告沟通离婚案件,有些时候是需要二次起诉的,第一次起诉最为关键,因为相关事实陈述已经记录在案,且第一次调解离婚的可能性也相对较大,秉着争取一次,但作好两次诉讼的准备的情况下,尽最大努力在第一次起诉时作好调解工作,争取一次结案离婚,本案在立案后,经法院多次主持调解,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双方自愿离婚,小孩一人一个,房产归女方,房贷也由女方自行承担。

律师心得:离婚不可怕,要么双方协议离婚直接到民政局办理登记,冷静期一个月。要么通过法院诉讼单边离婚。特别是走诉讼程序,启动了诉讼程序,法院早判晚判都是要判离的,第一次离婚的概率也是相当高的,这当然要看律师的调解能力,做律师近二十年时间,起诉一次离婚的的概率在八成左右,这更多的是需要耐心,以及诚心,更需要当事人能够有所取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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