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发现一方在原婚姻存续期间与他人发生不正当关系并生育子女,无过错方提出精神损害赔偿的,法院应予支持——周某诉张某离婚案
发布时间:2020-04-14 点击数:1623
案例要旨:离婚后,夫妻一方发现在原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另一方与他人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并生育子女,过错方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无过错方提出精神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典型意义:夫妻互相忠实、不背叛爱情,不仅是传统美德,也是法定义务。对婚姻不忠实,是难以容忍的不诚信行为。它不仅破坏了夫妻关系、拆散了家庭,也伤及无辜的子女,而且败坏了社会风气,是法律所禁止的行为。因此,在离婚后发现夫妻一方婚姻存续期间的出轨行为,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公布婚姻家庭纠纷典型案件(河南)》 2015.1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