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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吴志成律师《民法典》每日一讲(21)

发布时间:2020-09-08 点击数:698

高楼扔东西,已违法
孙七是小学生二年级的学生,居住在小区14楼里,他跟同楼层的小伙伴在嬉戏打闹时,顺手将小石块砸过去,小石块越过楼道围栏,直奔小区花园,所幸没有砸到人。但是该行为已经涉嫌违法。
《民法典》一千二百五十四条: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民法典》告诉:切记不可高空抛物,要不然害人害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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