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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吴志成律师《民法典》每日一讲(18)

发布时间:2020-09-02 点击数:690

   今天是开学的第一天,对校园霸凌,零容忍!刘一和陈二是同班同学,但是刘一经常给陈二的水杯里放橡皮渣,还经常诬陷陈二欺负她,导致陈二被全班同学孤立,被老师误解。弄得陈二每天都不爱上学,情绪很低落。
   答:《民法典》第九百九十一条:民事主体的人格权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侵害。  第九百九十五条:人格权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权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的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民法典》告诉你,遇到校园霸凌不要怕,勇敢向老师家长反映,有《民法典》为你撑腰,保护“少年的你”义不容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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