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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律师事务所吴志成主任律师《民法典》每日一讲(245)

发布时间:2023-08-29 点击数:315

今天是8月28日。房东刘某委托中介公司全权处理其名下房屋,代理权限包括但不限于代为装修、与承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代为收取房屋租金等,次日,中介公司与租客肖某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合同载明该房屋所有权人为刘某。之后中介公司跑路,房东对租客下“逐客令” ,租客租金该找谁退?

【解析】

按照正常的租赁合同,如果中介公司违约,房东可以收回房屋,并要求承租人腾房。但本案中被告刘某出具《授权委托书》委托中介公司全权处理案涉房屋,双方已建立委托代理关系,这是房东和中介公司的一种信任关系,一旦信任关系破裂,有关法律后果需要房东独自承担。

律师提醒,租房前最好货比三家,可以先在有关平台或者线下寻找是否有房东直租的房源。如果没有,可以到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等网站查看租房公司的开业报告、营业执照等,确认有无投诉、违规情况,也可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搜索有无司法纠纷。此外,建议租客不要一次性支付太多租金。

同时提醒房东,在委托代理模式下,租客也是受害人,房东没有权力驱赶租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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