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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律师事务所吴志成主任律师《民法典》每日一讲(197)

发布时间:2022-12-07 点击数:674

今天是12月6日。由于“冰墩墩”的官方周边“一墩难求”,不少有才华的网友便大开脑洞各显神通,那么问题来了,手动自制的“冰墩墩”“雪容融”到底会不会侵权呢?福清律师吴志成主任【解析】“冰墩墩”“雪容融”的卡通形象显然构成美术作品,受著作权法的保护。其著作权人(北京冬奥会组委会)有权禁止他人未经其许可对该作品的使用,包括开发、传播和销售表现该作品的相关衍生品的行为。此外,“冰墩墩”“雪容融”的著作权同样受著作权法第24条关于作品合理使用的限制。如果使用行为符合为个人欣赏目的而使用,比如将其图样编织在围巾手套等个人用品上仅供自己使用;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在报道新闻时对该形象的再现等使用方式,通常并不会损害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不构成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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