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文章中心>法律规定(婚姻、抚养、财产、涉外)>福清律师事务所吴志成主任律师《民法典》每日一讲(192)

福清律师事务所吴志成主任律师《民法典》每日一讲(192)

发布时间:2022-11-18 点击数:646

今天是11月17日,今天我们来谈谈捡到手机后又丢了赔不赔?福清吴志成律师【解析】如果因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拾得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应当根据手机的市场价格来赔偿。

【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四条: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第三百一十六条: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有关部门在遗失物被领取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在线客服
  • 律师热线
    139-6085-8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