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律师事务所吴志成主任律师《民法典》每日一讲(190)
发布时间:2022-11-01 点击数:741
今天我们来看一个小案例。黄某将房屋租给了常某,物业公司工作人员每次上门催交物业费时,常某都让其找房东。黄某表示,租赁合同上约定物业费由承租方承担,物业公司应找常某索要。在此情形下物业公司应找谁追索?福清吴志成律师【解析】房屋出租后,物业费原则上由业主承担。业主和承租人有约定的,按照双方的约定交纳物业费。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物业发生产权转移时,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应当结清物业费。
【法条】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业主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业主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逾期不交纳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管理企业可以依法追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