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律师事务所吴志成主任律师《民法典》每日一讲(174)
发布时间:2022-08-01 点击数:719
今天是8月1日,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95周年,致敬中国军人!
今天我们来谈谈关于侵害英雄烈士人格利益的民事责任的规定。
福清律师吴志成【每日一典】
爱国是我们国家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就个人层面的价值准则,爱国本义即热爱我们的国家,无数的英雄烈士为了祖国和民族的生存、发展前赴后继,奋斗不息,我们应该崇尚英雄,捍卫英雄,学习英雄。
《民法典》第185条规定:“侵害要英雄烈士等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该规定完善了对于已经去世的英雄、烈士的人格利益保护,有效遏制那些侮辱、诽谤英雄烈士的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