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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律师事务所吴志成主任律师《民法典》每日一讲(291)

发布时间:2024-01-08 点击数:131

今天是2024年1月8日。今天我们来继续谈谈修订后的公司法有哪些重大变化。

福清律师吴主任解答:明确法定代表人过错追偿制度。修订后的公司法第十一条第三款规定: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此条规定,进一步强化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责任,防止法定代表人滥用职权,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为保护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公司章程应当规定法定代表人过错责任追偿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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