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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律师事务所吴志成主任律师《民法典》每日一讲(263)

发布时间:2023-10-20 点击数:420

今天是10月20日。情侣未婚同居时购得的房产,分手时到底该如何分配?

福清吴氏律师事务所吴主任律师【解析】同居期间双方共同购入的房产,法院会认定为一般共有,而非共同共有。如分割同居期间的房产,可参照双方购房时的约定,没有约定的,以双方购房时的出资比例来确定各自份额,然后按比例进行分配。

  同居关系存在时产生的共同财产不完全等同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的规定,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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