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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律师事务所吴志成主任律师《民法典》每日一讲(181)

发布时间:2022-09-05 点击数:741

今天我们来谈谈甲将一处房产分别向三个债权人抵押时,三人如何受偿?

福清律师吴志成主任【解析】根据民法典规定,“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依照下列规定清偿:(一)抵押权已经登记的,按照登记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二)抵押权已经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三)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其他可以登记的担保物权,清偿顺序参照适用前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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