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律师事务所吴志成主任律师《民法典》每日一讲(178)
发布时间:2022-08-26 点击数:694
今天我们来谈谈担保人是否要承担违约金和利息?
【案例】老王向银行借款100万元,老李为担保人,老王逾期不还款,所产生的违约金和利息,银行是否有权要求老李偿还。福清律师吴志成主任【解析】有权。根据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九条的规定,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所以违约金和利息都在担保的范围内。利息可以按照法律规定确定,也可以由当事人自己约定,但是不能违反法律规定约定过高的利息,否则超过部分的利息无效。违约金同理。只有因债务人的违约行为导致产生的违约金,担保人才需要承担责任。如果当事人双方约定的违约金低于或者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担保的违约金以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确定的违约金数额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