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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律师事务所吴志成主任律师《民法典》每日一讲(193)

发布时间:2022-01-19 点击数:662

福清律师吴志成主任《民法典》【每日一典】

第一百九十七条 诉讼时效的期间、计算方法以及中止、中断的事由由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无效。

当事人对诉讼时效利益的预先放弃无效。

【解读】

诉讼时效只能由法律规定,当事人之间不能约定诉讼时效什么时候中止,什么时候中断,也不能约定出现什么问题时诉讼时效中止、中断。

当事人还不能约定放弃诉讼时效,不能放弃诉讼时效的权利和利益。如果约定放弃,都是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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