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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离婚,办理大使馆或海牙公证

发布时间:2025-07-07 点击数:5

涉外离婚,办理大使馆或海牙公证

案情简介:原告陈某与被告陈某某均系福清市江阴镇人,由于福清人出国华侨较多,原、被告在出国期间生育两个男孩,后于2014年在南非约翰内斯堡办理结婚登记,但婚后感情一直不好,直至破裂。且被告陈某某于2023年曾向福清市人民法院起诉过一次离婚,诉求小孩均由被告陈某某抚养。

承办经过:原告陈某在南非通过某信联系了福建吴氏律师事务所吴志成主任律师(手机某信同号13960858307)为其办理离婚诉讼,在查阅此前双方一审诉讼案卷后,为原告陈某量身定制了相关民事诉状,委托书,离婚意见书,让其在中国驻南非大使馆办理委托公证或海牙公证,在收到委托公证材料后,第一时间向福清市人民法院申请立案,同时诉求两个小孩应归原告直接抚养费,抚养费可由原告自行承担,相关车辆归原告所有,同时愿意给予被告经济补偿。

法院裁判:经双方律师调解,法院以调解方式作出民事调解书,确认双方自愿离婚,两个男孩均归原告直接抚养,抚养费用由男方自行承担,两部车辆均归原告个人所有,相关贷款由原告自行承担,原告向被告支付经济补偿款16万元。该案自立案起至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离婚证明书前后不到23天的时间,效率至上。

律师心得:当断则断,不断则乱。虽不建议离婚,但确已破裂,无法挽回的情况下则应作出理智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