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诈骗案涉32500元,一审判缓
发布时间:2025-06-18 点击数:7
案情简介:2023年11月至2024年1月期间,被告人林某在网络聊天软件开设帐号,并发布自拍照片及动态信息,期间被告人林某伪造婚姻不幸的女人角色,谎称已诉讼离婚,欺骗网友的感情和信任,虚构其节育环手术失败需要手续费、术后大出血需要手术费等各项费用以及见面需要预定酒店需要费用为由,先后六次蒙骗被害人转账合计算32500元,后被告人未赴约,被害人发现被骗后多次催讨,被告人谎称其人在国外柬埔寨诈骗园区拒不返还并挑衅被害人,威胁被害人银行账户会被冻结蒙骗被害人注销帐户。事后被告人林某卸载聊天软件。后案后于2024年4月份向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上述事实。同日其家属向被害人退还32500元并取得被害人的谅解,后被福清市公安局取保候审。
承办经过:被告人林某取保候审后,担心会被法院判处实刑,于是委托福建吴氏律师事务所的刑事辩护吴志成主任律师(手机微信同号13960858307)作为其辩护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在查阅相关案卷证据材料后,为被告人林某作罪轻辩护,念其系初犯,且案发后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有明显的悔罪表现,且其家中育有两个小孩,年纪尚幼也需要被告人的照顾,建议对其适用缓刑。
审判结果:福清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处被告人林某犯诈骗罪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承办心得:网络是虚拟的,且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各种抠脚大汉都可以伪装成性感美女,因此通过网络交友,汇款等,因睁大双眼,慎之又慎,切不可一时糊涂,鬼迷心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