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文章中心>法律规定(婚姻、抚养、财产、涉外)
离婚案例集锦及研究探讨 法律规定(婚姻、抚养、财产、涉外)

福清律师事务所吴志成主任律师《民法典》每日一讲(264)

发布时间:2023-10-23 点击数:377

今天是10月23日。夫妻之间也可以成立借贷关系吗?婚内夫妻借款并签下借条,离婚后,借条还有效吗?

福清律师所吴志成主任律师【解析】借款合同是实践性合同,需要出借人交付借款才生效,因此,夫妻双方因为开玩笑形式或者为哄对方开心而出具的所谓“借条”,实际上并没有款项交付的,并不发生法律效力。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借贷,一般多发生于实行分别财产制的夫妻之间,此时,婚内发生的借贷与普通借贷并无区别;如夫妻双方为共有财产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六条之规定,夫妻之间订立借款协议,以夫妻共同财产出借给一方从事个人经营活动或用于其他个人事务的,应视为双方约定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离婚时可按照借款协议的约定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施行后,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二条中亦有同样的表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