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文章中心>法律规定(婚姻、抚养、财产、涉外)
离婚案例集锦及研究探讨 法律规定(婚姻、抚养、财产、涉外)

福清律师事务所吴志成主任律师《民法典》每日一讲(129)

发布时间:2021-06-28 点击数:891

福清律师吴志成主任《民法典》每日一讲:民法典对职业放贷人和高利贷有哪些规定?

 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解读】所谓“职业放贷人”指的是从事高息放贷,即民间俗称的“放高利贷”的个人,或是资金实力强但挂着投资担保公司的名头,向个人或企业从事民间放贷的个人。

    职业放贷人这一群体由于其准入门槛低,部分个人或单位风险控制和法律意识淡薄,往往伴随着高利贷、非法吸收或变相吸收他人资金、暴力收贷等违法犯罪行为,职业放贷人的这些行为不仅扰乱正常金融秩序,有损借贷人的合法利益,而且严重影响了司法公信力。

    为避免职业放贷人利用诉讼程序将非法利益合法化,有效应对此类案件,规范金融秩序和诉讼程序,必然要禁止高利放贷。而明确规定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主要目的是为规范职业放贷现象,打击“套路贷”、高利转贷、非法集资等涉嫌违法犯罪,促进社会经济健康发展。